| 关于切实加强2008年蚕茧收购价格与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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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6-03 10:54 文章来源:勉县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各鲜茧收烘企业:
2008年春茧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。为切实做好我县蚕茧收购价格与管理工作,根据省市文件精神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确定蚕茧收购价格
我省确定今年鲜茧中准级收购指导价为9.8元/500克。在省上确定指导价的基础上,上下浮动比例为10%(各等级具体价格见附表)。
二、切实加强价格监管
各鲜茧收烘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省上确定的指导价格,不得以超过浮动幅度的价格收购鲜茧。要将省上指导价和实际收购等级价格在显要位置张榜公布,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抬级抬价、压级压价和超过浮动幅度价格收购鲜茧的做法,维护收购价格的严肃性。
三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
各鲜茧收购企业要筹措好足够的收购资金,严禁给蚕农“打白条”;严禁无照无证和跨区域超范围收购蚕茧;严禁以租借、转让等方式,为未取得资格认定的企业或个人提供蚕茧收购活动;严禁掺杂使假、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。要加强对蚕茧收购质量的监督检验,禁止目测手感评茧,保证优质优价。春茧收购期间,县物价、商务、工商、质监等部门,将组成联合检查组,加大市场检查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维护好我县蚕茧收购市场秩序。县上设立蚕茧收购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:县物价局:3239916,县商务局:3239943,县工商局:3228243。
四、几点要求
1、县蚕技站要加强我县蚕茧信息监测,按时按要求及时向省市报送监测信息。
2、各鲜茧收烘企业要在6月15日前,将本企业鲜茧收购价格、收购量及干茧加工量报县商务局(茧丝办)。
附:陕西省2008年鲜上茧、鲜次下茧收购价格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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