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2007年汉中市递补招录公务员领取《录取通知书》和报到的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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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8-07 11:05 文章来源:商务局办公室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其它 |
报考2007年度汉中市公务员初审合格的人员:
根据陕西省《关于2007年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》及相关要求,和2007年5月16日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会议精神,陕西省人民政府(http://www.shaanxi.gov.cn/)公示的《 2007年汉中市招录公务员递补合格人员名单》中的人员(附后),请于8月7-9日工作时间,持本人《身份证》原件和《笔试准考证》原件到我局人才资源开发科领取书面的《录取通知书》,并于8月13-17日持证件原件到我局接受终审(不需要领取书面通知的,按终审时需持证件,于8月13-17日持证件原件直接到我局接受终审)。合格的办理录用公务员等手续。
终审时需持证件:
1、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持:《普通高校本(专)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、《普通高校本(专)科毕业证》(《学位证》)、《身份证》和《笔试准考证》;
2、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持:档案所在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开据的《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《本(专)科毕业证》、《身份证》、《笔试准考证》;
3、社会在职人员须持:原所在单位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行政介绍信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《本(专)科毕业证》、《身份证》、《笔试准考证》。
所有人员还须提供报名时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。证件不齐、不符合职位要求、逾期未报到者,我局不予接收。
档案请在报到前转汉中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科签收。邮编723000;电话0916-2626191。
办公地址:汉中市人民政府一号楼628房间。
附:《 2007年汉中市递补招录公务员初审合格人员名单》。
汉中市人事局 2007年7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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