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汉中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厂(场)复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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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6-10 08:51 文章来源:定点办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汉中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生猪
定点屠宰厂(场)复核确认工作的紧急通知
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:
为贯彻落实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及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,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,省商务厅下发了《关于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换发工作的通知》(陕商发【2009】220号),为做好我市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换发工作,请各县区加快工作进度,尽快完成生猪定点屠宰厂(场)的复核确认工作。
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和《陕西省生猪屠宰厂(场)设置规划》规定的原则、条件和数量,对本辖区内所有生猪屠宰企业进行逐一核查,对不符合条件的,限期整改;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,坚决不予申报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务必于5月20日前将核查结果书面报市商务局(定点办),以便报请市政府批准。
联系人:雷 钊
电 话:2623211 传 真:2626635
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 |